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发展家庭服
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部署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2]140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连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制定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十八个部门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分管副市长,副召集人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的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贯彻国家及省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涉及专题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办公室成员参加。
(四)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本系统涉及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本系统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本系统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
(五)研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存在意见分岐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连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附件: 连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伯伦(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仁辉(市府办公室副主任) 欧阳俊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袁智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叶小红(市民政局副局长) 欧映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李剑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 斌(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志勇(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何珊思(市物价局副局长) 欧阳翠敏(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斯静(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彭华凤(市妇联副主席) 吴爱娟(市残联残疾劳动就业中心主任) 刘勇毅(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雪瑛(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万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欧诗越(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易 伟(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 谦(市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欧阳俊威同志兼任。联系电话:6625031